融资租赁公司如何应对LPR?

2020-03-26 来源:

  2019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2019]30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LPR真的来了,贷款基准利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一、LPR是什么?

  LPR是英文Loan Prime Rate的缩写即贷款基础利率,又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担保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LPR早在2013年就已经推出,2019年8月20日开始参考执行,2020年1月1日正式执行。LPR由中国银行等18家银行于每月20日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出LPR,于当日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LPR目前有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两档报价。市场形成,每月调整是LPR不同于传统贷款基准利率的特点。

  二、LPR对现有报价体系的影响

  央行[2019]30号公告发布后,依托原贷款基准利率报价方式应调整为“固定报价”或者“LPR+基点浮动报价”两种方式。相较贷款基准利率,LPR由市场形成,每月调整,给金融机构的报价体系(特别是浮动报价)带来新的变化。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三、租赁公司的影响

  就LPR报价方式银行倾向于采用固定利率报价以减少每月调息的工作量,并提前锁定较高的利息收益毕竟我国利率呈下行趋势的方向将维持长期不变融资租赁公司的产品期限以3-5年居多,租赁期内LPR发生实际变化的可能较大,约定合理的租金调整方式很有必要。

  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首选的报价方式当然是固定利率。绝大部分租赁公司(特别是原商租)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在银行报价的基础上相应调整终端承租客户的报价是比较稳妥的,但是还应当考虑到租赁公司期限错配的客观现实。租赁公司很少能够拿到与项目期限完全一致的匹配资金,商租1年期流贷投放3年期项目,金租更是拿着同业拆借的短期资金投放长期租赁项目,大家做的不亦乐乎,毕竟短贷长用的资金管理能力是租赁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举例,某租赁公司以1年期流贷投放3年期租赁项目。银行流贷固定年化利率5%(即1年期LPR+85bp),租赁利率相应固定报价7%,期限3年。1年以后,如果叙做的银行贷款利率高于5%,此时租赁公司即存在息差减少的风险,此时,即有必要通过浮动利率的报价方式管理规避LPR波动风险。

  四、如何约定条款

  固定利率较为简单比如“按照合同签署日/转让款放款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加285bp(1bp=0.01%)确定。租金利率在租赁期限内固定不变。”

  浮动利率相对复杂,需要结合供给资金情况合理确定“调整定价周期”和“调整定价日”。定价周期不建议每月调整,工作量过大,对租赁双方都是一个负担。比如“根据每一周期约定的LPR加一定点差确定,并按周期浮动。本合同项下,利率调整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点差为285bp(1bp=0.01%),点差在租赁期内保持不变。其中第一周期执行的LPR为转让款提款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以后每周期执行的LPR按照转让款提款日在该周期首月对应日前一日的LPR重新确定。”

  五、小结

  LPR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工具,金融机构有义务积极响应配合。租赁公司应结合自身业务规模、资金来源、业务系统、人员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符合监管、客户满意和自身需要的灵活报价方式。

  (作者刘洋网赌信誉最好的平台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网赌信誉最好的平台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本文谨代表作者个人观点。)